109年台灣品牌耀飛計畫-廠商診斷申請須知(申請截止)
- 類別:輔導資源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台灣品牌耀飛計畫
109年台灣品牌耀飛計畫-廠商診斷申請須知
壹、計畫說明
為協助具競爭發展潛力之企業再升級轉型,以品牌厚實企業軟實力,並協助企業了解品牌發展構面的問題癥結點,以利後續品牌發展進行重點突破,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09年度「台灣品牌耀飛計畫」推動辦理品牌診斷專案。
診斷申請須與企業發展自有品牌事業相關,目的為促進品牌發展競爭力之提升,提供客製化的品牌問題癥結釐清診斷服務。
潛力品牌企業診斷項目(以下簡稱品牌診斷):由分項輔導單位針對企業自有品牌發展現況進行深入診斷,協助其檢視既往品牌經營基礎,以釐清品牌發展的癥結點,建議企業品牌經營與市場拓銷強化方向,提供企業未來品牌加值發展之參考。
貳、計畫申請
(一)依國內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合法登記經營之企業。
(二) 品牌為台灣企業所擁有。
(三) 申請之企業負責人均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財務健全,無欠稅及違法等不良紀錄。
(四)客戶或實質經營據點或業務範疇須涵蓋台灣以外至少兩個地區以上(港、澳、大陸視為同一地區),或自有品牌營收占總營收20%以上。
(五) 以下企業優予考量
1. 工業局公告之中堅企業。
2. 品牌或產業相關公協會推薦企業。
3. 符合政策優先扶植產業相關品牌潛力企業,包括:
I. 符合「『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或「新南向政策」相關企業。
II. 通過「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或「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等「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企業。
(一)報名申請
有意願參加診斷之企業,即日起,可透過計畫網站(http://www.branding-taiwan.tw)下載相關申請文件。各項名額視政府經費做調整,直至政府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二)申請繳交資料
1. 診斷申請書1式4份(包括診斷申請表、企業諮詢紀錄表、企業品牌需求規劃書)。
2. 企業合法登記證影本1份。
3. 產品型錄或企業簡章等附件資料1式4份。
4. 最近2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各1份(應涵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等)。
5. 最近1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申請書應蓋企業負責人簽章及印鑑;申請文件如有影本,請加蓋印鑑及與正本相符字樣。
(三)申請文件送達地點
備妥應檢附書面資料後,以郵寄至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號3樓」
收件單位:台灣品牌耀飛計畫小組 收
聯絡電話:(02)8978-3855分機306,陳小姐。
※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回,請務必自行影印留存。
參、計畫辦理流程
(一) 案件受理時間: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日止,收件順序以郵戳日期為憑;如診斷名額額滿或政府經費預算用罄,將提前公告截止受理。
(二) 每案審查作業時間:45至60天不等。
計畫小組自公告日起受理企業申請,經資格審查通過企業,由品牌小組遞送申請文件予委員進行書審,經書審通過之企業名單將由計畫小組媒合予分項輔導單位,經企業與分項輔導單位兩方同意進行品牌診斷規劃,並簽署診斷合約後執行。
企業免付自籌款。
肆、注意事項